《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发办理流程及要求:
一、许可项目名称:
《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发
二、许可内容
许可事项的受理及办理
三、法律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四、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
五、许可条件:
1.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变更文件),证书尚在有效期内丢失或损毁。
2. 申请人在南方日报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补证申请。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
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前,应通过企业网上办事平台网上申报《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发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并上传相应电子版(网上申报操作指引.pdf),取得预受理号,并在1个月内提交书面申请。企业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须同时提交预受理号。
材料1、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申请表: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申请表是注册补办申请的重要资料之一,要求表中各项内容填写准确,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不得涂改。
材料2、资格证明文件:注册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材料3、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要求在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包括变更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材料4、登载遗失声明的《南方日报》原件。
材料5、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对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申请材料要求各一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
七、申请材料一般要求
1. 申请材料应清晰、整洁,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2. 每项文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3.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
4. 用档案袋将报送的材料装好,档案袋需使用封面,格式见“档案袋封面格式”
5. 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发事务的人员应当受申请人委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及该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八、申请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一楼业务受理处
申请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逢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九、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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