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金属髓内钉系统产品注册办理研究资料编写要求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20-05-28 10:38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医疗器械注册 金属髓内钉系统产品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根据产品的结构及组成可命名为金属带锁髓内钉(系统)、交锁髓内钉(系统)等。特征词可包括使用部位、结构特点、插入方式等。 医疗器械金属髓内钉

  医疗器械注册金属髓内钉系统产品名称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根据产品的结构及组成可命名为金属带锁髓内钉(系统)、交锁髓内钉(系统)等。特征词可包括使用部位、结构特点、插入方式等。


     医疗器械金属髓内钉系统产品注册办理研究资料编写要求:

  1.产品性能研究

  应当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制说明,包括功能性、安全性指标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

  由于金属带锁髓内钉系统的结构较为复杂,设计验证要求较多,因此本指导原则着重以金属带锁髓内钉为例,介绍相关产品性能研究资料要求,其他髓内钉产品可参照相关要求,选择适用的验证项目进行验证。

  1.1技术要求性能制定及性能指标的确定依据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应提供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对于金属髓内钉系统产品,注册申请人应结合临床适用部位的解剖结构及置钉方式等,提供关键尺寸参数的确定依据,如髓内钉主钉直径、长度、锁定孔的结构及关键尺寸,锁钉的直径和长度等。

  1.2力学性能要求

  1.2.1基本要求

  1.2.1.1主钉的静态四点弯曲

  试验用于验证与髓内钉主钉设计和材料有关的弯曲强度和弯曲刚度。注册申请人可以参考YY/T 0591中的要求开展相关试验。

  应关注该方法的适用性,即该方法特指在沿主体长度(WL≥10×直径)明确定义了均匀开放或封闭截面工作长度(WL)的带锁髓内钉,并且其应用于股骨、胫骨、肱骨等骨干全长。

  1.2.1.2主钉的静态扭转试验

  髓内钉主钉扭转刚度会对周围骨和骨痂内的载荷转移和应力水平有影响,并且会影响骨愈合速率和强度以及骨的长期改建。髓内钉主钉静态扭转试验用于主钉性能的比较。

  1.2.1.3主钉的弯曲疲劳试验

  在正常的骨折愈合过程中,骨折愈合后可产生足够的力学支撑,从而会降低髓内钉的应力水平。而在骨支撑不足并且延迟愈合的情况下,骨愈合之前的几周时间内,髓内钉工作长度的非支撑区域可能会产生主应力。此时髓内钉的低循环弯曲强度则会变得很重要。髓内钉弯曲疲劳试验则正是用于验证髓内钉主钉的循环弯曲强度。

  1.2.1.4锁定螺钉弯曲疲劳

  在植入人体后,锁钉会受循环弯曲力作用。本试验用于表征带锁髓内钉锁钉循环弯曲疲劳强度。

  1.2.1.5基于产品适应症选择性能研究

  由于髓内钉系统在人体中的受力方式及受力水平未知,会受到多种因素如病人活动程度和类型、周围骨和软组织的状态、骨折类型、病人体重等的影响,因此建议注册申请人结合产品适用部位、结构设计以及骨折分型等,设计相关力学性能试验,以论证产品结构设计、尺寸以及材料等性能的合理性。

  医疗器械注册代办对于适用于股骨近端骨折(如转子间骨折、转子下骨折或者合并骨折等)的带锁髓内钉系统产品,需选取结构设计的最差情况,评价拉力螺钉/螺旋刀片/重建锁定螺钉与髓内钉主钉(下称主钉)连接部位的结构疲劳性能。建议通过包埋介质/模拟骨制成的股骨内模型(按照骨折分型制作骨折断面)/机械锁定结构将主钉固定在试验夹具内。采用包埋介质固定时,夹具内表面需带有防止包埋介质旋转的凹槽设计,使用软塞将主钉远端锁定孔和中空开孔封堵,防止包埋介质填充。主钉的远端干部(内外方向)在夹具的垂直平面内,主钉近端外偏角度模拟临床使用情况,根据骨折断面位置的最差情况设置主钉与拉力螺钉/螺旋刀片/重建锁定螺钉的连接部位与包埋平面(或股骨模型骨折断面)的距离。按照制造商推荐的临床使用方法将螺钉置入股骨头(聚氨酯泡沫或其他模量和强度合适的高分子聚合物)中,根据预设的股骨头球心与主钉轴线的水平方向距离,将拉力螺钉/螺旋刀片/重建锁定螺钉与主钉锁定。将夹具固定在疲劳试验机基座上,主钉在冠状面和矢状面的倾斜角度可参照ISO 7206-4: 2010标准中规定的内收角度α(10°±1°)和后倾角度β(9°±1°),或者可参照人体中股骨受力方向并结合带锁髓内钉的设计特点和安装对线要求来设置冠状面和矢状面的倾斜角度。除上述试验对线设置外,也可在安装时不设置冠状面和矢状面倾斜角度,需注意该情形中拉力螺钉/螺旋刀片/重建锁定螺钉与主钉的连接部位以及主钉干部的受力模式与上述设置冠状面和矢状面倾斜角度情形的受力模式不同,不建议直接对比两种方法的试验数据。通过股骨头球心对试验样品施加垂直向下的载荷,在不同的载荷水平下建立F-N曲线,确定106次循环次数的疲劳极限,描述试验样品的断裂失效模式(如连接部位断裂失效、主钉断裂等),并结合临床使用部位的受力情况,说明其接受依据。

  对于适用于股骨、胫骨远端干部骨折的带锁髓内钉产品,需选取结构设计的最差情况,评价远端锁定螺钉与主钉的连接部位的结构疲劳性能。将主钉远端部分固定在机械锁定夹具或模拟骨制成的股骨内模型内(按照骨折分型制作骨折断面),根据临床使用推荐的工作距离最差情况设置骨折断面与最靠近近端的远端锁定孔的距离,置入远端锁定螺钉。按照推荐的临床使用方法将近端螺钉置入股骨头(聚氨酯泡沫或其他模量和强度合适的高分子聚合物)中,将螺钉与髓内钉锁定。将夹具或股骨模型固定在疲劳试验机基座上,主钉在冠状面和矢状面的倾斜角度可参照ISO 7206-4:2010标准中规定的内收角度α和后倾角度β,或者可参照人体中股骨受力方向并结合带锁髓内钉的设计特点和安装对线要求来设置冠状面和矢状面的倾斜角度。在不同的载荷水平下建立F-N曲线,确定106次循环次数的疲劳极限,描述试验样品的断裂失效模式(如远端锁定螺钉断裂等),并结合临床使用部位的受力情况,说明其接受依据。

  1.2.2力学性能最差情况选择

  结合产品使用部位、结构设计特点等选择最差情况进行力学性能研究。最差情形可以借助有限元分析等手段选取。

  YY/T 0591中规定的髓内钉主钉静态四点弯曲性能、静态扭转试验、弯曲疲劳试验和锁定螺钉弯曲疲劳强度试验等试验用于对比产品设计、材料及尺寸等性能,建议结合临床预期适用部位,选取直径最小的髓内钉主钉和锁定部件进行相关试验。如有其他情形,注册申请人应提供最差情形选择的合理依据。

  1.2.3试验结果接受条件的确定依据

  试验建议选用对比法,对比试样可选用已在中国境内上市使用的同类器械,产品的材料、性能、结构、组成及适用范围应具有可比性。

  1.3特殊加工工艺

  对于钛合金产品,若其表面进行阳极氧化处理,为了评价表面处理工艺可能对产品性能产生的影响,可按照YY/T 1615《外科植入物钛及钛合金阳极氧化膜通用要求》对材料的基体和阳极氧化层进行表征。

  1.4产品设计相关研究

  1.4.1锁定部件的切出性能(Cut out)研究

  办理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需考虑拉力螺钉/螺旋刀片的设计(如螺纹/螺旋结构设计、组件间的连接结构设计、尺寸规格等)、适用的骨折分型等因素,提供拉力螺钉/螺旋刀片在体外模拟条件下抵抗移位和切出的性能研究资料。试验方法可参照附录1。

  1.4.2作为组合使用的组件材料不相同的,必要时应考虑电偶腐蚀效应。

  YY/T 0591中要求制造金属带锁髓内钉锁定部件的材料应与主钉材料一致。因此制造商若采用不同金属材质的锁钉部件与主钉配合,则需综合考虑材料的种类、产品植入时间等内容,必要时开展电偶腐蚀性能的研究。应考虑电偶腐蚀对髓内钉力学性能的影响。

  1.5其他

  产品若预期在MRI环境中使用,建议开展MRI兼容性研究,否则应在说明书中予以警示。

  2.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医疗器械注册办理申报产品的生物相容性评价,按照GB/T 16886.1-201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中的系统方法框图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中的审查要点进行风险评价,在缺乏相关数据时,应进行必要的生物相容性试验。

  3.灭菌工艺研究

  对于经辐照灭菌的产品,需明确辐照剂量及相关的验证报告,具体的剂量确定依据可参照GB 18280系列标准。

  对于经环氧乙烷灭菌的产品,需提供灭菌结果确认和过程控制报告,具体可参照GB 18279系列标准。

  4.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4.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办理申请人应提交产品有效期研究确认资料,依据《无菌医疗器械包装试验方法第1部分:加速老化试验指南》(YY/T 0681.1)对产品(包括包装)采用加速老化试验和实时老化试验的方式验证其有效期。产品的实时稳定性试验和加速稳定性试验应同时进行。如果首次注册时提交的是加速老化验证资料,注册申请人应继续实时稳定性试验。当加速老化试验结果与其不一致时,应以实时稳定性试验结果为准。

  4.2注册申请人应提交包装研究资料,依据有关国内、国外标准(如GB/T 19633.1、GB/T 19633.2、ISO 11607、ASTM F2475、ASTM D4169等)对包装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价。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选择应至少考虑以下因素:包装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包装材料的毒理学特性;包装材料与产品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成型和密封过程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灭菌过程的适应性;包装材料所能提供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屏障保护;包装材料与使用者使用时的要求(如无菌开启)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标签系统的适应性;包装材料与贮存运输过程的适应性。

  4.3医疗器械注册咨询根据《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75号)的要求,无论加速稳定性试验还是实时稳定性试验,注册申请人均需在试验方案中设定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检测项目包括产品自身性能检测和包装系统性能检测两方面。前者需选择与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密切相关的物理、化学检测项目,涉及产品生物相容性可能发生改变的医疗器械,需进行生物学评价。如适用,可采用包装封口完整性检测用于替代无菌检测。后者则包括包装完整性、包装强度和微生物屏障性能等检测项目。其中,包装完整性检测项目包括染色液穿透法测定透气包装的密封泄漏试验、目力检测和气泡法测定软性包装泄漏试验等;包装强度测试项目包括软性屏障材料密封强度试验、无约束包装抗内压破坏试验和模拟运输试验等。

       鸿远医疗器械咨询服务公司 是一家技术专业的医疗器械咨询服务公司,专注提供全国各地如:深圳、广州、东莞、中山、佛山、潮州、顺德、上海、西安、重庆、成都、安徽、江苏、浙江等知名城市的医疗器械领域技术咨询服务。鸿远医疗器械咨询专业服务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代办理咨询、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代办理,代办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代办、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办、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CE认证、ISO13485认证、FDA注册、FDA认证、临床试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体系建立与过程确认文件建立( ISO13485, GMP, CE,QSR820,CMDCAS);注册、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产品技术要求制订、技术文件、同类产品对比免临床评价资料编写、注册资料编写辅导、医疗器械广告批文申报、电磁兼容整改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司,欢迎您咨询与合作!